首宗違反《國安法》案件轉至高院審理

2020-10-06
 
AAA

 23.jpg

網上圖片

一名男子在今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成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案件,他今日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裁判官將案件轉到高等法院處理,並押後到下個月16日交付程序,辯方無申請保釋,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指23歲被告在7月1日於灣仔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穿過警方防線衝向警員,導致三名警員受傷,他當場被捕。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一項恐怖活動罪,在之前的提堂中,裁判官不准被告保釋。
 

延伸閱讀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