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外判清潔商受監管力度不足 表現0分仍中標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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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食環署對外判街道潔淨服務的監管未能起到阻嚇作用,有承辦商在「過往服務表現」得到零分但仍然成功中標,認為食環署要改善招標和監管機制。

報告指,現時食環使用「扣分制」及「失責通知書」。在扣分制下,只有僱傭失責才會被扣分,投標者被扣滿3分,未來5年的投標都不會被政府部門考慮,但過去10年,從未有外判商被扣滿3分而失去投標資格。

而外判商其他失責事項,例如在值勤紀錄寫失實資料,都只會扣減服務月費。去年平均每份服務合約價值約1億元,但在要扣減服務月費的千多宗個案中,平均每份合約被扣減金額只有約8萬元。報告認為,有關扣減服務月費金額的比例明顯偏低,欠阻嚇作用。

對於食環署指外判商過去失責愈多,在日後評標時「過往服務表現」的分數會愈低,公署審視去年4月起一年新批出的14份合約,有6份合約的承辦商在「過往服務表現」零分,仍然成功中標,認為食環署要改善招標和監管機制,其中可考慮將「服務欠佳」納入「扣分制」,以及檢討扣減服務月費的機制,金額需具阻嚇力。

另外報告指,疫情期間防疫物資短缺,食環署應從疫情汲取經驗,假如外判商已盡力但仍未能向員工提供應有的保障,食環署應主動介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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