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兆麟:愛國者治港是新事物嗎?
近日港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布四名民主派議員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兩辦」又引述內地已故最高領導人鄧小平的「愛國者治港」言論,引起內地將對港採「威權管治」的揣測。其實「愛國者治港」並非新事物,只是過往本港甚少有觸及「愛國」底線情況,才鮮有人提及。
鄧小平於「一國兩制」框架,已明確提出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不要求支持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界線其實相當寬鬆;反對派的一般政治活動,包括與外國組織交往,於議會行駛監察、質詢及反對權,也不違反愛國標準。
回歸以來,香港即使經歷過不少大型政治事件,包括反對基本法廿三條觸發的七一大遊行、國民教育風波、雨傘革命等,也只是不滿政府管治、政策甚至民主化進度,未觸及愛國的紅線。但去年反修例風波,出現嚴重暴力及破壞,有示威者宣揚港獨,更有政治人物向外國呼籲制裁本港、嚴重損害本港利益及國家主權,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的要求。去年以來,更多了人鼓吹從政者只需效忠香港,毋須支持中央政府的「斷章取義」言論,忽略了香港憲制基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港府權力源自中央政府的事實,故有需要重申愛國定義撥亂反正。
歐美先進國家都要求國民及從政者愛國。美國於2002年就發佈《美國聯邦教育部2002-2007年教育戰略》,明確指出要培養具愛國主義精神的高素質公民;英國亦早已有「忠誠反對派」概念,非執政黨可反對現任內閣的行動,但必須忠於政府權力來源;要移民入籍到歐美國家者,亦要通過該國的憲法及歷史等入籍考試,宣誓效忠該國及其憲法。
愛國是大是大非問題,不存在妥協空間,中央近日的決定和言論,與鄧小平的「愛國者治港」理論一脈相承,並非不容許議會有反對聲音。民主派近日總辭,使立法會出現沒有反對派的「陣痛」,但所謂「長痛不如短痛」,相信今後有意從政者更明白中央底線,日後立法會的反對派都會是愛國及遵守憲制秩序,促進立法會理性論政,推動並監察本港的經濟民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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