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還柙 下月判刑
已經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號召包圍警總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三人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周庭早前已承認兩罪,其餘兩名被告今早亦分別承認控罪。而黃之鋒否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方改為不提證供起訴。三人還柙至下月2日判刑。
法官:林朗彥有同類案底 不考慮社會服務令
控方在庭上播出多條新聞片段,包括顯示黃之鋒呼籲包圍警總、拒絕警方談判專家,林朗彥用大聲公叫口號、周庭身處現場等。控方亦解鎖黃之鋒的電話,取得他通訊紀錄,包括指他曾計劃當日進入報案室貼海報,與警員爭論,增加事件張力。
法官問及三人是否同意案中有潛在暴力風險,黃之鋒代表大律師駱應淦回應指,黃之鋒曾建議在場群眾以投票方式決定去留,是想以冷靜方式處理,亦曾呼籲讓路予車輛通過。法官又指,林朗彥有4次同類案底,反問是否應該加刑,明言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出,去年6月21日早上7時許,有大批示威者在金鐘立法會附近聚集,至10時許,約100人用圍欄及雜物堵塞夏慤道,導致交通嚴重擠塞。至11時14分,包括三名被告在內的400人在夏慤道聚集,其間黃之鋒及林朗彥用大聲公煽動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周庭亦參與其中,眾人並一邊走向警總,一邊叫口號。其間有警員目擊,亦有公開影片拍到案發過程。約11時半,約60人在警總車輛出入口集結包圍警車,黃之鋒在場帶領叫「包圍警察總部」、「向警察算賬」等口號,並指示包圍路線,揚言「無論正門定後門,都有我哋香港人」。周庭亦有叫口號。當日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集結,擾攘近15小時後完結。
黃之鋒:民主運動低潮 周庭:感不安
黃之鋒入法庭前表示,在國安法下,民主運動低潮時期互相扶持,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林朗彥認為,當日包圍警總是必要之舉,對自己作為無悔,有坐監的心理準備,又指無論結果如何,信念始終如一。周庭就指,對可能是人生第一次坐監感到不安,她呼籲繼續聲援罪名比他們更重的人,例如潛逃時被內地當局拘捕的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