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緊急使用疫苗規例 政府將展開全民免費接種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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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行政會議已通過緊急使用疫苗新規例,政府將籌備為全港市民大規模接種。計劃是免費及自願性質。另外,行政會議同時通過修訂延長檢疫時間,由14天改為不多於28天,以提供更佳保障;午夜起,英國到港人士酒店檢疫期將延長至21天。

與第三間製造商達成協議採購750萬劑

她同時宣布,政府已與阿斯利康藥廠達成協議,採購該廠同牛津大學共同研發的疫苗,合共供應750萬劑。連同之前兩款疫苗,政府目前已預先採購2250萬劑疫苗,而三款疫苗都需要每次打兩針,雖然已足夠全港人口使用,為審慎起見,會尋找第4款疫苗,希望做到足夠兩倍人口使用的劑量。

強調緊急使用疫苗須符合三條件

林鄭月娥說,有關疫苗新規例提供法律框架,引入符合安全效能及質素要求的疫苗作緊急之用,規例生效期一年,直至明年12月23日,賦權食物及衛生局長在三個條件下,包括:按照客觀醫學數據,參考顧問專家委員會專業意見,香港以外藥物機構已核准疫苗使用下,可在緊急情況下在香港作指明用途,即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種計劃。

政府亦委任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前主席劉澤星為顧問專家委員會召集人,另外有11名成員,包括4名政府專家顧問。

政府亦已成立了專責工作小組,由兩位局長,包括食物及衛生局長及公務員事務局長負責,前者負責醫學相關工作,後者負責統籌執行計劃的工作,工作小組向特首直接匯報。行政會議成員林正財、前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柏賢,衞生防護中心前總監曾浩輝亦加入小組。

不能排除罕見嚴重不良反應 將設保障基金

林鄭月娥強調,即將投入市面疫苗經過嚴格臨床測試,接種好處遠比風險多,但畢竟疫苗「好新」,研發時間比以往傳統疫苗短,不能完全排除大規模接種後出現罕見、不可預見的嚴重不良反應,故港府同製造商簽訂的協議有加入免責權條款,否則「可能根本買不到」疫苗;但她強調不代表絕對免責,如涉嚴重疏忽,欺詐等情況,製造商都是要負責。

她說,一旦市民出現嚴重反應,可向衛生當局呈報尋求醫學協助,亦可向製造商追究責任,但相信要一段好長時間,故港府計劃成立保障基金,一旦市民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若經專家評估是由疫苗引起,基金可快速為市民提供經濟支援。此基金需待立法會財委會審批成立。

市民可選擇接種疫苗 

至於疫苗能否選擇?林鄭月娥指,接種環境可以在醫院、安老院,或社區中心等,每一地點難以有多於一款疫苗可供選擇,但市民有知情權,會知道自己即將接種哪款疫苗,亦可決定拒絕接種,選擇另一個時間、另一個接種地點、另一款疫苗。而在接種後會擁有電子記錄。

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指,計劃分階段、按優先次序,為全港市民免費接種疫苗,由於規模龐大,要做好物流、貯存疫苗、登記記錄接種人士,以及接種疫苗後的監察,又指計劃會秉持三個原則,包括覆蓋全城、屬自願性質,疫苗的資訊會共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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