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上訴 終院除夕開庭處理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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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星期三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申請,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將在本月31日早上開庭處理。

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三時至六時需到警署報到,除了警署及法庭外不得離開住所,亦不得直接或者間接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得會見任何外國官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電台或網上)的訪問,不得在線上或線下發表任何文章,不得在包括Twitter的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評論、留言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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