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媒體披露聲稱為12港人案的查獲證物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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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網站專頁《直新聞》影片截圖

內地媒體披露聲稱為12港人案的查獲證物。

社交網站專頁《直新聞》上載影片,顯示相關證物,包括偷渡船隻、釣魚工具等,證物袋上寫了案發日期為2020年8月23日,案件性質列偷渡案。

影片提到,偷渡船隻上的衛星電話,和涉案人員的Telegram群組的資訊表明,鄧棨然及喬映瑜在「上家」指揮下聯絡其他人,策劃組織偷渡至台灣,鄧棨然負責買船,和在「上家」安排下學駕船。 

專頁簡介指,《直新聞》為深圳衛視的《直播港澳台》團隊營運。 

10名被告囚七個月至三年

案件早前判刑,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和喬映瑜,鄧棨然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罰款二萬元人民幣;喬映瑜被判監兩年、罰款一萬五千元人民幣。

被控涉嫌偷越邊境罪的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各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至於廖子文和黃臨福因為未成年,法院舉行不公開聽證,檢察院稱二人對偷越邊境罪自願認罪認罰,加上犯案時未成年,檢察院決定不作起訴。二人其後已移交香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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