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永嘉:暫緩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罰則
疫情反覆無常,本港營商環境「低處未算低」,政府於這時推行任何增加營商成本的措施實屬不智,應待企業休養生息,再慢慢從長計議,避免成為企業倒閉潮的幫兇。
極嚴重違法個案的罰則修訂過嚴
繼「取消強積金對沖」和「統一假期」正醞釀出台後,政府近日再就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罰則諮詢社會各界,當中將極嚴重違法個案的最高罰款額,由初步建議的「被定罪單位的營業額百分之十」或600萬(以較高者為準),修訂為以5,000萬元為上限,雖然罰款額不再是無上限,但本人仍收到很多反對意見,他們一致認為罰款額過高。對比其他國家的罰款水平,罰款金額確實不合理地高,以美國和新加坡為例,相關罪行的最高罰則分別約100萬和300萬港元,而澳洲和新西蘭的罰款金額即使較高,亦遠低於5,000萬水平,局方制訂罰則時,應廣泛參考其他國家例子,不要盲目增加罰款額。
同時,局方建議加入條文要求法庭在量刑時能考慮被定罪公司的營業額,但未有訂立百分比上限,工商界憂慮罰款額有機會高於初步建議時的百分之十營業額,為企業帶來更多不確定性,局方需知道現時大多企業正在掙扎求存,有關修訂猶如將刀鋒置於企業頭上,並不合理。有工商團體建議調低罰款金額,應不多於事發該年的10%稅後利潤,以平衡企業的負擔能力,以及法例的阻嚇性,懇請局方再與各個工商團體討論折衷方案,政府不應「急就章」,沒有必要於今屆政府任期內完成修例工作。
近年職業傷亡和工業意外減少
翻查過去職業傷亡和工業意外的數據,我們見到兩者的數字均有下跌趨勢,職業傷亡個案由2012年的39,907宗跌至2019年的32,872宗,每千名僱員的傷亡率由14.1跌至10.8,而工業意外傷亡數字由2010年的14,015宗跌至2019年跌至9,254宗,每千名僱員的傷亡率由24.9跌至14.8,顯示政府過往針對職安意外的措施發揮效用,政府需向社會清楚解說重罰僱主與減少嚴重職業安全意外的關係,是否所有職業意外都是由僱主疏忽所引起?職業意外無人想發生,一宗都嫌多,增加相應違例罰款以外,局方可以加強職安健教育工作、增加突擊巡查次數,以及為僱主提供更多津貼添置職業安全設備。
政府需就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罰則,多聽取工商界意見,同時,局方需意識到任何增加工商界負擔的政策措施,不宜在百業蕭條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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