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大聲公」襲警上訴被駁回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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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早前被裁定以「大聲公」襲擊兩名警務人員罪成,他今日(20日)就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但被駁回,維持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代表區諾軒的彭耀鴻資深大律師指,警方大力把盾推向區撞向揚聲器,而譚區二人只想引起警員注意,希望與警員對話,為免人踩人事件發生而希望警方暫停推進。

惟法官潘敏琦指,區身為立法會議員,在示威現場又講粗口又推撞警盾,認為區「由頭到尾都唔想警方執行職務」,其行為亦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又指區以大聲公吆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仲唔係有敵意?」。經考慮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


區諾軒被控2019年7月在旺角騷亂期間,涉推撞警員長盾,及涉在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的耳邊使用大聲公,令高聽力受損。他早前被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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