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在山:新咪錶同步故障 政府投標制度惹的禍

2021-03-01
陸在山
公共事務顧問
 
AAA

WhatsApp Image 2021-03-01 at 10.18.07.jpeg

為了進一步推動智慧城市發展,創新及科技局於去年底推出《香港智慧城市藍圖2.0》,提出超過130項智慧城市措施,而運輸署亦於2019年公布了《香港智慧出行路線圖》,整合出五大願景,簡稱「SIGMA」,提出了安全(Safe)、資訊(Informative)、綠色(Green)、高流通性(Mobile)和便捷(Accessible)五個智慧出行措施的主要目標,並提倡三大智慧出行策略,包括開發交通數據分析系統、優化交通管理和提升效率,以及設立智慧交通基金,推動與車輛相關的創科研究及應用。

然而,香港創新科技發展一直落後於其他先進城市,可能與特區政府的保守思維有關,經常擔心「high tech 揩嘢」,推進所謂「智慧城市」已講足二十多年,卻每每變成「low tech」的尋租炒賣行為。如當年發展「數碼港」卻變成地產項目,到近年才推動成立創科局,動用過千億元公帑推動創科,卻不時聽到科研人才有感香港出路有限,而外流到鄰近的深圳甚至其他外國科研城市繼續開發科研的事業。

正如最近運輸署分階段安裝1.2萬部新路邊咪錶,更換計劃剛開展一個月,卻出現有12支位於大埔鄉事會坊的新咪錶同時故障的「奇景」。當時司機入錶發現咪錶無法操作,屏幕顯示的日期為去年9月,咪錶倒數尚餘泊車時間有99小時,受影響時間最少達半小時以上,令市民感到政府推行所謂「智慧出行」新系統,不是提升市民生活質素,反而阻礙市民的通勤時間。

政府在推行大規劃更新路邊停車咪錶,配合智慧出行,原本實屬德政,可讓市民預早通過手機程序了解停車狀況,節省找車位和入咪錶的時間。是次事故看似小事一宗,但業內人士表示,這正正反映承辦商雖然具有相關技術,缺乏營運咪錶系統和客服的經驗。這帶來另一深層次問題,政府審批標書時,有否仔細了解各投標承辦商的背景、資本實力、技術支援、往績和經驗等,有否評估承辦商可否妥善落實新技術、新系統。政府一直側重標價,是否因而讓一些符合最低標準卻不是最佳的承辦商中標,讓承辦商「將貨就價」?

政府工程除了招標過於着重標價外,對承辦商跟進不足亦是另一大問題。如2019年審計署調查食環署翻新或重建公廁的工程,批評承建商表現未如理想和施工進度緩慢。 審計署去年調查亦發現,房屋署處理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的保養及維修時,有個案由發現至完成維修,需時超過半年,做法不理想。

這些例子正正反映政府監督承辦商不力。而縱然承辦商表現欠佳,政府也只能提出勸喻。如是次12支咪錶一同故障,未見創科局或運輸署高層官員交代,是否會對承辦商作出罰則?再者運輸署原計劃去年首季開始推行智能咪錶,卻大幅推遲至今年初才推出試驗計劃,到真正全面推行又不知延遲至何年何月,至今亦未見相關部門解釋為何會推遲計劃,是承辦商出現技術問題抑或政府行政處理太慢。

政府要改善現時投標制度,不能一味「貪平」,更不應將計劃的監督責任也同樣外判,政府更應把表現參差的承辦商紀錄在案,讓部門未來審標時可以詳細檢視承辦商的優劣,不讓價低者得影響服務質素。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