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15被告原獲准保釋 因律政司提覆核需繼續還押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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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晚上原本批准其中15名被告的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31日再提訊。不過律政司隨即提出覆核,故此15人按法例要繼續還押,48小時內被押到高等法院處理。

獲保釋15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

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撤回保釋申請。其餘31名被告亦不准保釋,法官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眾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法庭定出的保釋條件,包括被告午夜12時至早上7時要宵禁;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言論;除了投票之外,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選舉,亦不得協助組織安排或參與任何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成員或服務他們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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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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