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知多啲懶人包
政府推出「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為大學畢業生創造就業機會,協助他們獲取工作經驗之餘,亦提供機會讓畢業生親身體驗內地的最新發展、擴闊視野。如果畢業生想參加可以怎樣做?
參加計劃的畢業生,沒有年齡限制,只要是可合法在港受僱工作的香港居民,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大學或大專院校,在2019年至2021年頒發的學士或以上學位,就可以參加。但根據專才計劃而獲發工作簽證的香港居民,以及透過回港就業安排回港的非本地畢業生,就不符合參與資格。
有興趣參與計劃的畢業生,只需根據空缺上的聯絡方法,直接聯絡企業申請空缺便可以。整個計劃有2000個名額,為期18個月,計劃結束後畢業生有機會轉為企業的長期僱員。
參與計劃提供職位的不乏大型上市公司,例如港鐵、騰訊、中電、煤氣等,其中騰訊提供多個職位,月入可達23000元至68000元,部分企業表明提供住宿、膳食,也有企業提供的職位列明每天工作9小時,期間有2小時午休。
至於參與計劃的職位主要分為一般職位及創科職位,其中創科職位計有軟件開發工程師、化學工程師、資訊科技支援助理等與創科有關工作,目標畢業生要在工程、數學、科技、科學等等相關學科畢業。一般職位亦種類繁多,包括行政助理、市場主任、助理項目經理、設計師、編劇、英語老師等。受僱一般職位的畢業生須在18個月培訓期內,派駐大灣區內地市工作;至於受僱於創科職位的畢業生,有部分時間會在香港工作,香港和內地的在職培訓時間各佔約6至12個月。
政府強調參加計劃的畢業生和香港企業,僱傭雙方須要簽書面僱傭合約,並註明合約要符合香港法例,受到香港法律保障。如果參與計劃的畢業生發現僱主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供的僱傭條件與招聘資料不符,可以透過電郵通知勞工處跟進。
至於企業方面,若想參與計劃,首先須要在香港和大灣區內地市都有業務,不單只是港企,亦可以是駐港的內地企業。政府要求有香港商業登記證或其他認可的註冊證明、在內地工商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持有有效營業管業執照,或其他有效登記證。
政府要求有關企業或機構承諾不會因參與計劃,而裁減相同職位的現有員工。聘用參與計劃的畢業生,每月最低工資是18000港元。
政府要求僱員須要在今年8月31日或之前入職。參與計劃的企業或機構可向政府申領每月10000港元津貼,為期最長18個月,至到2023年第一季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僱主必須以企業或機構的名義申領津貼,必須要提供以企業或機構名義在本港銀行開立的港元銀行戶口,作支取津貼之用。政府建議在聘用計劃首位畢業生後,每三個月以郵遞方式寄向「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秘書處。
如果參與計劃的畢業生在受僱期間缺勤或其他原因,導致受僱期不足一整個月,以致企業或機構支付的工資低於18000港元,政府對該月的津貼額亦會按比例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