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改革 有份提名「內地港人團體」界別的團體包括?
政府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列出特區未來三場選舉相關修例內容。選舉委員會將增至1500人,5大界別各佔300席,不同分組席位會重新分配。今次改革新增不少界別分組,而其中作為選民的團體大家可能接觸較少,一齊來看看。
當中第二界別專業界由10個分組組成,所有界別都有最少一半席位,由指定業界團體負責人擔任或提名產生,另一半全屬團體選舉產生。界別內資訊科技界被改為科技創新界,包括國家級科研平台、公營機構,以及參與政府科創發展諮詢的學術組織和專業團體,例如多間大學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應科院、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香港科學院及香港工程科學院等。
法律界有6席由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委員作為當然委員,9席在中國法學會香港理事中提名產生;教育及高等教育界合併成教育界;醫學及衛生服務界合併;社會福利界由第三組別改劃為第二界別。
第四界別分組新增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
其中第四界別中新加入多個界別。包括「港九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及「新界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界別分組,分別設有76席及80席,取代原有的區議會議席。而「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界別分組,獲配27席。
有份提名「內地港人團體」界別的團體,包括廣東省多個城市的工聯諮詢服務中心,多個城市的中國香港(地區)商會、香港專業人士(北京)協會、上海香港聯會、香港內地經貿協會、深圳市前海香港商會等。
第三界別新增「基層社團」及「同鄉社團」界別分組
第三界別新增「基層社團」及「同鄉社團」界別分組,各獲60席。基層社團界別成員來自香港島各界聯合會、九龍社團聯會、新界社團聯會及屬任何在上述組織的團體成員,以及有權在該組織大會上表決的人士。「同鄉社團」界別分別成員來自24個列明團體,包括廣東社團總會、福建社團總會、香港北京交流協進會。
第五界別除了全國人大政協有190席外,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有110席,包括全國婦聯香港特邀代表、全國工商聯香港執委、全國僑聯香港委員、全國青聯香港委員以及中華海外聯誼會香港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