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行政機關委任國安法法官「奇怪」 但也有保護措施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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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港區國安法》提出行政機關指定法官審理案件,做法存在「爭議」和「奇怪」,不過亦有「保護措施」。

馬道立上個月在出席英國格雷律師學院的網上法律論壇,他表示,認同司法獨立應包括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法官人選負責聽審,本身是法治一部分,而不是由一些人可能以政治或其他利益出發而行事。香港在《國安法》下,由行政長官委任法官是「奇怪」的安排。

不過他補充,現時是在法官當中選出「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當局亦有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設有「保護措施」。

馬道立又提到,過去一年,特別是過去數月,司法獨立面對極大壓力,有傳媒猛烈批評法官,當法庭裁決不符合某一政治傾向,就有人要求司法改革,他認為是存在偏見,但司法機構和法官都不宜回應,他期望律政司司長、大律師和律師要為法治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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