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專家答中評:日本應挖人工湖處理核廢水
隨着內閣會議的通過,日本兩年後向海洋排放核廢水似乎已經成為定局。日前,首爾大學原子核工程學科核能系統工程專業徐鈞烈教授接受了中評社記者的採訪,詳細解讀了氚排入海洋的危害,並提出了在他看來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案。
徐鈞烈首先解釋了何為氚以及稀釋後排放是否安全的問題。他表示,氚是由一個質子加兩個中子, 核擴大為三倍的重物質,自然而然地不穩定,隨着成為 衰變( decay)而變化,而在此過程中會產生放射線。這是電子波,而且還不是一兩個,而是數兆,數京個。如果這些射線進入體內,雖然還沒有臨床結果,但因為我們的身體幾乎是由水構成的,所以相當於觸電。組織細胞可能會被破壞,DNA環也會受到影響,所以不能忽視這個問題。
所謂「稀釋」氚,如果氚的分子為1,那麼就要將分母(水)擴為400到500倍。分母越大分子相對就會變小,但絕對值是不變的。也就是說,其絕對值會持續得到排放。例如,福島的氚為100,那麼這數值是存在於某個地方,只是分散,而總量的是不變的。雖然概率上是低的,但相應的海域對於人的有害性是常常有必要擔心的,應盡可能地不吸入,不吸收。及時再怎麼用大數據監督,篩除捕食暴露在放射性污水裡的小魚的金槍魚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到那時,那些金槍魚的產地可能會變成俄羅斯、韓國,會被端上晚餐的餐桌上。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讓這些氚流入海洋,而是在(日本的)領土內保管。
其實像氚這種東西是不能排入大海的,在原則上需要全部處理掉。氚也是可以處理的,只是費用比較貴,對比費用效果,日本選擇了排入太平洋。事實上,在這些污水中除了碳十四以及氚等放射性物質以外還存在着腐蝕性物質。如果核電站運行了三四十年,其中肯定會銹跡斑斑,也就是說,鋅、氪、鋼鐵等物質會一起流出,並混入到儲水罐的污染土。相比於這些,氚並不是那麼大的問題,但不知為何,現在問題的焦點都聚焦到了這裏。之所以對這些其它的污染物質持有比較強的疑心,問題的根本就是因為自事故發生到現在,日本政府以及東京電力在情報公開方面表現出的吝嗇和不透明。
徐鈞烈表示,一千億(韓元)的話是可以處理數萬噸,只是現在量實在是太多了,加上氚的處理,即使量再少也需要1兆元左右的費用,所以日本好像考慮到了對比費用的效果。這項技術之所以貴,就是因為持有的國家比較少,而實際的價格也是有些泡沫成分。對於日本政府而言,事故當時的污水已經流出了很多,所以如果他們從開始就制定了排放到太平洋的計劃,那麼也沒有必要刻意地追加經費來除去氚。
對於日本此次的排放決定,徐鈞烈表示,非常可惜。美國幫助日本,而事實上對於美國而言,從政治,外交,軍事,安保等方面來講,日本是必須拉攏的同伴者,日本也對美國也下了很大的功夫。這次的排放決定並非偶然,而是日本準備了十年的結果。日本期間說服美國,並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支付了較多的分擔金,以此來培養影響力。
所以,現在韓國獨自向國際海洋法庭提訴可能會比較遺憾,不會太順利。這不僅僅需要韓國,還需要日本、中國、福島漁民們的幫助。事實上法律條文是比較模糊的,所以日本的排放不會抵觸法律,換一個角度來講,日本其實是鑽法律的空子,因此,在海洋法庭勝訴的概率是比較低的。還不如說服日本政府,使其在緩期期間撤回決定,按照核洩漏事故像美國TMI或者是蘇聯的切爾諾貝利一樣,在本國國土內處理。日本現在想要擺脫這種束縛,東京電力公司再怎麼是私人企業,也不能只追求利潤或者經濟的事宜,而是關乎國際道德和正義的問題。
針對此次事件,需要軟硬兩方面的政策。當然,也需要做好提起訴訟的準備,也是有必要可以強求說服的方法。至少來說,恢復韓中日東北亞三國的核合作體制,以此為中心說服日本政府。(雖然韓國現在屬於脫離核能的狀態)現在韓中日三國的核能發電站合計接近200座。以首爾為中心,半徑為200公里核電密度圖來看,是世界最高的水準。目前為止做得還是很好,但誰又能保障今後中國或者韓國不會像日本那樣將核污水排放到海洋呢?所以,日本不能鼠目寸光也是同樣的理由。
徐鈞烈表示,他覺得日本作為世界第三大經濟大國,且科技發達,理應自己解決此次的事故,但如果需要支援和合作,那麼美國(因氫彈試驗保有氚消除技術)可以充分地給予幫助。氚是用於核融合的資源,如果美日之間合作,能夠像鈈一樣再利用氚,使其成為可再生原料,用於美國的和融合產業,那麼日本又可以還債,豈不是一石二鳥。
日本本國內的解決方案是將儲存容器擴至三到四倍,用地是充分有的。也就是說,將「歸還困難區域」國有化,並將用地擴充,長遠來看。挖人工湖也是可行的。針對日本主張的「處理水」,麻生太郎副總理說過可以引用,如果那麼乾淨的話只需挖湖,為何保有儲水罐,而且還如此費力,屬實讓人費解。面對今後的氣候變化,特別是水問題,如果挖人工湖,將這些水用於農業和工業,如果真的那麼乾淨,也可以衝浪,也可以製作福島特產啤酒,日本是沒有地呢?還是沒有挖人工湖的技術呢?都有。挖人工湖來儲存污水,那麼日本可以恢復事故而損失的榮譽,而且還可以環保性地解決此問題。從各種層面考慮,他強烈建議這個方案。
現在預計排放的量為125萬噸,徐鈞烈個人希望能夠挖一個大於其4倍的,也就是500萬噸的人工湖,那樣可以堅持三四十年。將污水儲存在人工湖當中,過了三四十年後,強放射性物質的數值自然會降低。當然,不能僅靠大自然的力量來使其正常化,這需要數百年的時間,所以不能將其單純放置,而應該在自然恢復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動員多核種消除設備(阿爾卑斯)持續性地處理放射性物質。另外也可以與美國合作製造消除設備,將剩餘的氚製作為可用於核融合的原料,等到三十年後(等離子)產業商業化時再利用,豈不是很好?
文章原刊於《中評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