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9被告全部上訴被駁回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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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佔領中環發起人及參加者被控2014年煽惑公眾妨擾案,9人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全部被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其中一名上訴人陳健民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會與律師商討再決定是否上訴到終審法院,考慮包括是否要將打官司的資源,留給更有需要訴訟的人。

9名被告分別是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他們分別串謀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成,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則被判監8個月,其餘5名被告被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9人當中,陳健民、邵家臻和黃浩銘已服刑完畢。李永達、陳淑莊,陳健民和邵家臻都有到庭聽上訴裁決,因初選案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正被還柙的戴耀廷亦被帶到法庭,並與其他被告交流。

代表戴耀廷上訴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聆訊時曾表示,如果佔中被指控串謀妨擾公眾秩序,會對今後的和平集會活動及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又指佔中發起人在運動中已起不到帶頭作用,僅屬支援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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