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覆核不設陪審團 法官透露控方或加控危險駕駛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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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提司法覆核,案件周一(10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李運騰透露控方或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律政司早前引用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訴訟不設陪審團。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質疑,移除案件陪審團,亦是移除被告在普通法下所受的保障剝奪申請人的權利,又指陪審團制度是普通法歷史悠久的傳統,並受基本法保障,陪審團是確保審訊公平、公義,如果他們對法例反感,或者認為檢控不公正,可行使權利裁定被告無罪。
法官李運騰反駁,指陪審團需要按照法官指示裁決,雖然部分陪審團決定屬意料之外,但不應期望陪審團因不認同法例而令被告脫罪。
李官又表示,控方或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唐一方則指加控無改其覆核立場,同時亦反對加控。
唐英傑去年七月一日駕駛電單車展示標語旗幟,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以及恐怖活動罪,案件排期下月23日開審,而加控事宜將於6月7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預計時間為兩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