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唐英傑不設陪審團司法覆核申請

2021-05-20
 
AAA

e481ea5b-9288-4b65-a78e-3116d170db46.jpg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審訊不設陪審團的決定。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今日(20日)拒絕其申請。

被告唐英傑涉嫌去年七月一日駕駛電單車展示標語旗幟,衝向警員後被捕,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以及恐怖活動罪。

律政司早前引用《國安法》第46條,指示訴訟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欠缺理據,剝奪權利。律政司一方就表示,國安法無改變現有陪審團制度,條文無列明規定律政司司長須就決定提供原因。

李運騰今日頒書面判詞,指當案件對陪審員及其家庭成員有潛在風險,由三名法官審理案件並非不合理,指申請人一方提出的觀點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因此駁回申請,案件將維持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

除了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律政司將加控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下月23日開審。

延伸閱讀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