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調高主板上市盈利規定60% 明年生效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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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旗下聯交所公布,將主板上市申請人前3年累計盈利規定由目前的5,000萬元調高60%至8000萬元,2022年1月1日生效,有關紀律處分權力及制裁的建議將於2021年7月3日實施及生效。
盈利規定是港交所用於主板上市的3大財務資格測試之一,自1994年推出至今一直未有修訂。港交所指,回應諮詢的人士都同意,維持高水平的市場質素,及確保主板可吸引高質素公司來港上市,但對調高盈利規定幅度及實施時間持不同意見,大部分回應認為應降低上調幅度。
另外,聯交所將與證監會合力應對諮詢總結有關監管事宜,包括全力審查上市申請人,及嚴加監管聯合聲明提及的特點的上市申請。亦會特別強調個人亦須對違反《上市規則》負責,包括涉及有關問題行為的人士。
聯交所亦會檢討GEM,包括GEM定位、市場觀感,以及作為主板替代上市平台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