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正察:政府需有發展藝術科技政策的決心
文:團結香港基金藝術創新研究主任蘇曉明、助理研究員林玥彤
半年前,特首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中鄭重宣讀香港的首份藝術科技政策。直到五月上旬,民政事務局於立法會就藝術科技的發展進度作出匯報。然而,報告內容令人大失所望,或許連特首也會感到不符預期。
依據《施政報告》,政府籌組了跨政策局的藝術科技專責小組,以「制訂發展及推廣藝術科技的策略和措施」,專責小組由民政事務局牽頭,匯聚來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及科技局、教育局。然而半年過去了,專責小組尚未能展現清晰的願景和關鍵績效指標,更重要的是,背後沒有一股雄心壯志。對於即將落實的工作,以及半年來的進度,政府的說法亦乏善足陳。
政府至今仍未能推出全面的政策藍圖,主因可能在於官員對藝術科技的最終走向不確定。他們尚沒意識到,藝術及科技是這個時代的文化載體,有機會促進文化軟實力,建立多元的文化價值。藝術科技絕不只是個別藝術項目中的元素或一時的科技潮流,香港的文化政策不可再這樣短視,官員的思維亦是時候改變。
政府必須意識到,藝術科技是這個時代的「語言」,是一種文化資產,可以為我們的城市帶來創新的動力。香港在這方面的發揮有待改善,反觀內地早已推出多份政策,表示要培育二十家藝術科技的「領軍企業」和五個足以領導亞太區的「藝術科技產業群」,目標明確。
藝術科技專責小組應設定相關標準、界定用語、勾畫長遠發展路向和策略,不能再只是被動地提供「一站式服務」,僅解答公眾查詢;也不應只「在合適情況下」才諮詢業界代表。這類基本舉措無法完全推動業界,更無法發揮藝術科技領域的潛力,專責小組必須領導、凝聚、孕育香港的藝術科技生態系統。
注資方面,民政事務局已在新一輪「藝能發展資助計劃」裡,新增「藝術科技」類別,並已收到約30項申請數目,但其他政策局卻相形見絀。商經局和創科局自去年一直重複同一種官方回應,進度模糊。尤其,藝術科技跟商經局的關係密切,畢竟創意產業屬於該局的管轄範疇,電影業亦是最早體現藝術與科技結合的產業,而隨著新科技和「跨媒體」等新概念普及,商經局也應對其資助計劃和運作,作出相應的更新。
另外,教育局參與專責小組,本讓人興奮,但它仍未公佈任何實際計劃與專上和職業培訓學院或業界群策群力,對於如何規劃藝術科技人才,亦沒有作出任何匯報。
目前,將於2023年啟用的藝術科技專屬的試驗場地——東九文化中心——最叫人期待。過去半年其所籌辦的工作坊、研討會和現場試驗都較能針對業界現況。早前在葵青劇場的技術示範便邀得科技專才作為合作伙伴,帶領訪客體驗一系列新穎的舞台科技。這說明了業界參與和公眾教育的重要性。展望未來,東九能進一步加強業界聯繫,與院校課程合作,為學生提供畢業後的出路。
藝術科技不應淪爲空談。政府應真正思考藝術科技的意義:政策如何支援藝術科技蓬勃,其又能帶來哪些突破和影響力?政府需明白藝術科技的最終目標,才能思考如何振興香港文化產業,我們能否再次引領風潮,取決於政府有否領導魄力,對此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