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被告上訴被駁回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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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不設陪審團,被告唐英傑上訴被上訴庭駁回,案件明日開審,由三名法官共同審理。
上訴庭表示,《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均無指出,陪審團是公開審訊中不可缺少元素。雖然有陪審團是常見的審訊模式但不應假設是達致公平的唯一方法。
上訴庭又指,今次案件的陪審團及陪審員家人,可能面對人身安全問題,令陪審團在公平審訊上存在風險,改為由三名法官共同審理,能維護公平審訊。
另外,國安法有特殊憲法地位,在詮釋國安法有關陪審團規定的條文時,需要依據國安法整體立法背景或目的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