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被告上訴被駁回

2021-06-22
 
AAA

 19.jpg

本港《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不設陪審團,被告唐英傑上訴被上訴庭駁回,案件明日開審,由三名法官共同審理。

上訴庭表示,《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均無指出,陪審團是公開審訊中不可缺少元素。雖然有陪審團是常見的審訊模式但不應假設是達致公平的唯一方法。

上訴庭又指,今次案件的陪審團及陪審員家人,可能面對人身安全問題,令陪審團在公平審訊上存在風險,改為由三名法官共同審理,能維護公平審訊。

另外,國安法有特殊憲法地位,在詮釋國安法有關陪審團規定的條文時,需要依據國安法整體立法背景或目的檢視。

 

延伸閱讀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