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永嘉:CEPA服貿協議修訂 締造互惠雙贏局面
中國內地與香港在2003年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多年來雙方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不斷擴闊CEPA的內容和範疇,為香港產品及服務開拓龐大市場,大大加強中港兩地之間已建立的緊密經濟合作和融合。時至今天,CEPA已發展成爲一份全面和現代化的自由貿易協議,更是內地開放程度最高的自貿協議。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在服務貿易方面,自CEPA於2004年實施至2019年間,香港與內地之間的服務貿易總額平均每年增長約4%,2019年達到5,214億港元,佔香港對外服務貿易總額約37.7%。
早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綱要》) ,《綱要》強調加快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促進服務業繁榮發展,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全面促進消費,拓展投資空間,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上述重點及行動綱領將擴大內地服務業的市場規模,增加內地對優質和國際化專業服務的需求。同時,《綱要》支持香港服務業邁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深化內地與香港經貿合作關係,並擴大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
眾所周知,香港是一個高度國際化、專業及多元的城市。我們的專業服務一向位於國際前列,享有競爭優勢,能成為國際循環「促成者」的中介人角色,一方面幫助國外企業開拓內地市場,另一方面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香港專業服務在內地市場發展,亦有助滿足國內大循環對專業服務的龐大需求,積極成為國內大循環的「參與者」。《綱要》有助推動香港高端服務業發展,亦為業界和專業人才在內地市場開拓更大的發揮空間和機遇。
CEPA的《服務貿易協議》由2016年6月起實施,內地對香港服務業作全面或部分開放的部門有153個,佔全部160個服務貿易部門的96%。新修訂的《服務貿易協議》(《修訂協議》) 更於上年6月1日起順利實施。《修訂協議》進一步提升內地對香港在服務貿易方面的開放水平,降低香港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新增的開放措施涉及各行各業,例如銀行、證券、建築及相關工程、法律服務、保險、檢測認證等。開放措施的形式包括取消或放寬設立企業的股權比例、資本要求、業務範圍的限制;放寬香港專業人士提供服務的資質要求;以及放寬香港服務輸出至內地市場的地域和其他限制。例如,在銀行服務方面,允許港資銀行作爲內地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存放銀行。在法律服務方面,就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設立的合夥聯營,取消香港方的律師事務所單獨或合資的最低出資比例限制(註:取消前為30%),並在內地全境適用,有利中小型律師事務所透過合夥聯營模式進入內地法律服務市場。以上措施,一方面讓香港服務提供者更容易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令更多香港專業人才可在內地獲取專業資格,另一方面便利香港服務提供者積極把握內地服務業市場的巨大潛力,創造更多商機,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針對CEPA的有效落實,特區政府主要倚賴工業貿易署作為對口單位。自CEPA實施至今年5月底,工業貿易署共簽發約3,340張CEPA《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幫助業界利用CEPA進入內地服務市場。工業貿易署亦設立了CEPA專題網頁,讓本港企業和專業人士了解最新的開放措施和相關內地法規。就著有關CEPA的事宜或具體個案,業界更可向工業貿易署作深入查詢,以便聯同相關政策局與內地部委作出跟進。
在疫情肆虐和世界經濟前景不明朗的背景下,《修訂協議》爲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市場發展創造更有利條件和開闢更多渠道。期望特區政府繼續爭取在CEPA 的框架下引入更多有利香港業界的開放措施,協助香港業界進入內地市場,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國內國際雙循環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