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8月18日起機場設自費抗體檢測
政府今日(7日)公布,8月18日起,機場為合資格抵港人士提供的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血清抗體測試約在兩天內會有結果,如結果呈陽性,衞生署會經指定檢疫酒店聯絡相關人士,將其強制檢疫期縮短至7天,相關人士隨後可與指定檢疫酒店就餘下7晚的房間預訂期安排退款。
相關人士在7天強制檢疫期期間,須接受兩次核酸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須於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政府指出,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或期間曾逗留現有B組指明地區或C組指明地區的抵港人士,如已完成接種疫苗並持疫苗接種紀錄,於抵港「檢測待行」的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及持有91天內(即13周)獲認可的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證明,其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期可調整為7天,其後自行監察7天,並在完成檢疫後接受強制檢測,首階段的安排已於6月30日推出,相關人士可在離港前於「獲認可進行抗體測試的私營醫療檢測機構名單」上的醫療檢測機構進行血清抗體測試,91天內持陽性結果證明並符合其餘相關要求,回港時其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期可獲調整為7天。
政府將於8月18日起推出第二階段的安排,在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已完成疫苗接種的相關抵港人士,如未持有認可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可選擇在抵港後於機場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待行」期間,自費進行血清抗體測試。有關安排流程如下:
曾逗留新的B組指明地區的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士,仍然需要遵守下列相關的登機要求,否則不能登機來港
出示認可接種疫苗紀錄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及出示相關到港人士在香港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其租住期為該人士抵達香港當日起計的不少於14晚;
政府提醒相關人士應在出發前,先透過政府專題網站,到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提供者的網站登記及付款,抵港後,按指示於臨時樣本採集中心作「檢測待行」,然後在為「檢測待行」作核酸檢測採樣並獲發相關的檢疫令後,自行選擇在機場進行血清抗體測試的抵港人士可按指示接受靜脈抽血作相關測試;及完成靜脈抽血後,相關人士在確認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便可乘政府安排的指定車輛離開機場,前往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
血清抗體測試約在兩天內會有結果,如結果呈陽性,衞生署會經指定檢疫酒店聯絡相關人士,將其強制檢疫期縮短至7天,相關人士隨後可與指定檢疫酒店就餘下7晚的房間預訂期安排退款。相關人士在7天強制檢疫期期間,須接受兩次核酸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須於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其餘在有關期間曾逗留任何B組指明地區、並已完成接種疫苗人士,如選擇不進行血清抗體測試,或血清抗體測試結果為陰性的相關人士,則須遵守適用於已完成接種疫苗人士的強制檢疫要求,即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其間接受3次核酸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須於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未完成接種疫苗的相關抵港人士,則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其間接受4次檢測。
政府發言人提醒選擇在機場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的人士,仍須在登機時出示在香港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不少於14晚的確認書,否則不能登機來港。至於自費的血清抗體測試服務,由私營檢測機構提供,詳情可直接向該等機構查詢。抵港人士應盡量在出發前預約血清抗體測試及付款,以確保抵港流程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