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就定罪及判刑上訴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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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暫未排期處理。

24歲被告唐英傑被控在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衝撞警員,至三警受傷。唐英傑上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罪成,判監9年及停牌10年。唐英傑不服定罪和判刑,上周五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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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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