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 陳志全獲准保釋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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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主派35+初選案、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慢必」陳志全,獲准以10萬元現金,另加人民力量前主席袁彌明等3人的人事擔保,保釋候審。
《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表示有充足理由相信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批准他保釋申請,書面理由擇日公布。陳志全得知獲准保釋後表現興奮激動。
保釋條件包括10萬元現金擔保,每星期到北角警署報到4次、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開香港,保釋期間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等、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陳志全為35+初選案中第14名獲准保釋候審的被告,另13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及余慧明,其餘34人續還押候訊。案件於9月23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