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遊行案 7認罪被告判囚6至12個月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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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一遊行案,8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7人早前認罪,他們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個月至12個月不等。

陳皓桓被判囚12個月;曾健成、胡志偉被判囚10個月;梁國雄被判囚8個月,徐子見、朱凱廸及鄧世禮被判囚6個月。

案中餘下1名被告、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早前不認罪,他的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開審。案情指去年民陣及徐子見向警方申請七一遊行及集會,但被警方以疫情為由,發出反對通知書。其後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陳榮泰舉行上訴委員會前,曾公開呼籲公眾參與7月1日遊行。當日大批示威者在銅鑼灣東角道集結,並出現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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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修例風波期間,幾乎每一個遊行集會都會被人從中騎劫。香港復常後,警方就逾20宗遊行集會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他指警方審批遊行集會時,有多重嚴格考慮,做好把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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