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公開呼籲投白票或不投票即屬違法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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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今日展開。廉政公署表示,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選舉中投白票,提醒市民如有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廉政公署表示,根據《條例》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此《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該行為。
廉政公署強調,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並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