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輝:智能燈柱欠奉 港怎發展智慧城市?
在本月初發表的2021年施政報告中,第112及113段提出兩項「智慧城市」政策,可惜政府並沒有重提推行「智能燈柱」計劃,令筆者擔心香港「智慧城市」發展的進度。
要有效推行「智慧城市」建設,政府需要蒐集大量與城市運作相關的數據,因此很多大城市都會裝設具備不同功能的「智能燈柱」,當中包括閉路電視(俗稱「天眼」)。政府早於2017年施政報告中已提出「智慧城市」的概念,並在2019年計劃在未來3年內安裝400支「智能燈柱」;無奈在當年的暴力社會事件中,激進示威者到處大肆破壞,橫蠻地鋸斷了20支燈柱,造成了高達280萬元的損失。
市民對創科態度 與政府迥異
盡管政府事前已多番向市民解釋,「智能燈柱」並沒有監控攝錄及人臉識別功能,但暴徒堅持不相信,更毫不留情地破壞。事實上,事件造成的損失遠超於金錢,它同時嚴重窒礙了香港「智慧城市」發展的大計。
從「科技管理」(Technology Management)的理論角度分析,上述現象是「科技採用」(Technology Adoption)中的常見問題,是源於用戶對創新科技之接受度,發明者或推廣者(政府)深信創新科技對使用者大有裨益,但用戶(市民)卻很多時候持相反意見。
且看香港的「智能燈柱」裝置,政府視市民安全為首位,因此堅持「智能燈柱」設置「天眼」,可全天候監控社區動態,幫助執法者實時捕捉社區內的違法行為,並識別出違法的可疑人物,盡早將其繩之於法;然而市民卻不以為然,認為香港非常安全,抗拒被政府監控,認為會因而喪失個人的私隱及行動自由。
內地廣布「天眼」 拐帶兒童大減
在「智能燈柱」的爭議中,政府和市民各執一詞,究竟個人私隱和社會安全,哪個更重要呢?客觀的答案是根據應用環境而定。例如,多年前內地拐帶兒童罪案猖獗,全國每年案件數以千計,但近年在各地全城滿布「天眼」後,犯案率因此而大減,降至每年幾十宗,家長亦因社會治安好轉,較放心帶子女外出遊玩。
不過,拐帶兒童罪案在香港較少發生,因此市民覺得社區安裝「天眼」只是畫蛇添足之舉,毫無必要;有些市民更認為,「智能燈柱」不但未能提升社區安全,更會嚴重侵犯市民個人私隱,對香港民生百害而無一利。
洩露私隱 手機才是最大元兇
換另一角度看,市民是否真的如此緊張個人私隱呢?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手機才是私隱洩露的最大元兇,但大多市民卻未有太介意,因為手機通訊所帶來的方便,遠比私隱重要,試想想任何一位市民,能夠忍受沒有攜帶手機出街嗎?再者,一般市民都相信,他們的通訊數據會受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護,因此大部分人都會放心使用手機。
由此可見,只要使用者相信,他們能從創新科技所獲得的利益,超越其所付出的代價,他們便會願意去接受新事物。因此,政府如何去推廣創新科技的優點,以及其所帶給用戶的利益,是「科技採用」的真正關鍵,但這又談何容易呢!尤其是在過去幾年,有些香港市民往往帶着「黃色」眼鏡去看創新科技,並拒絕接受政府所發出的任何正面信息,「智能燈柱」被大肆破壞便是眼前的最好例子。
2021年施政報告指出,「在《香港國安法》和『愛國者治港』的保駕護航下,香港特區已回到『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管治秩序已恢復正常。」在這個「新局面」下,筆者估計香港普羅大眾會更有理性和耐性,去聆聽政府的信息,並了解其推行的創新科技和服務之相關資訊,消除他們的疑惑,所以政府應重新推動「智能燈柱」的工作,向市民解釋它對建造香港「智慧城市」的重要性,對香港的未來發展舉足輕重。
北部都會區 應加智慧城市元素
再者,政府在2021年施政報告首次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大計,筆者認為,北部都會區將會提供一個很自然的港深「智慧城市」試驗台,政府應該在北部都會區規劃中加入這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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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刊於《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