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小知識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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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你知道《憲法》是甚麼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在全國範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權威、效力。《憲法》有143條,分4大章節,包括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以及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在《憲法》的序言中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中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五角星是黃色的,四顆小五角星各有一個角尖正對着大星的中心點,表示圍繞着一個中心團結。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每個公民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建築物是北京的天安門,周圍是穀穗和齒輪。為增強社會對《憲法》意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國家在2014年開始設立憲法日,之所以選擇12月4日,因為現行《憲法》正是1982年當日通過的。現行的《憲法》曾修改5次,上一次修改在2018年。
大家都應該更多認識《憲法》,以及尊重《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