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基本法》
《基本法》共有九章,三份附件及其他文件。它是一部憲制性法律,亦是香港法治根基所在。前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強調《基本法》保障「一國兩制」方針的實施,亦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市民應當遵守《基本法》。
以法律條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
「一國兩制」的方針,是由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先生,於1982年首次提出。同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實施《憲法》,加入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范徐麗泰說:「《基本法》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保障『一國兩制』方針的實施;明確了中央和香港特區的憲制關係;規定了特區的法律地位;明確了香港是中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亦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
《基本法》籌備工作
1985年,全國人大第六屆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英聯合聲明》,同年中方已展開《基本法》起草前期工作。當時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並委託該委員會的香港委員,籌組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會在香港前後進行兩次諮詢,共收到近八萬份的意見和建議,期間經過大大小小的會議及討論,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等決議和決定,正式頒布《基本法》。
《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一部分
《基本法》九章包括總則;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治體制;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對外事務;本法的解釋和修改以及附則。《基本法》第一條就列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一部分。第四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第五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息息相關
范徐麗泰稱可以見到《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息息相關,所以要「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市民定多要了解這部香港的「根本大法」,亦應記得「遵守《基本法》是香港居民的首要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