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西班牙重手懲治「加獨」 歐議會為何從不譴責?
歐洲議會本月20日通過不具約束力的決議案,聲稱敦促歐盟各成員國對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及其他七名內地及香港高官實施「制裁」,並「以最強烈詞語譴責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新聞自由,在香港好像中國(內地)一樣,受到嚴格限制」云云。歐議會的聲明引起港澳辦、中聯辦、特區政府的猛烈抨擊。港澳辦發言直斥一些歐洲政客的狂妄自大、偏狹無知和恬不知恥,令人憤慨,更特別指出,歐洲議會那些政客煞有介事地對着香港大談自由、民主、人權,卻沒有好好看一看他們自己是怎樣奉行自由、民主、人權的:那些歐洲政客還有臉充當「教師爺」、指責別人嗎?
歐議會的所謂決議案主要有三個荒謬:一是違背了不干預別國內政的國際法原則。主權平等、不干涉別國內政是國際法原則的根本。《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1款規定「本組織(聯合國)係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第7款亦規定「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出台港區國安法、執行國安法屬於香港事務,歐議會沒有權力,亦沒有資格干涉。就如歐議會過去不時爆發議員醜聞,早年歐議會有10多名女助理指控歐議會議員撫摸及纏擾她們,更形容歐洲議會是「性騷擾溫牀」,但香港立法會也不會作出決議案要求譴責、制裁歐議會議員一樣。
二是決議案指控偏頗、失實。所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新聞自由「嚴格限制」,相信針對的是近期《立場新聞》高層被捕,以至一些媒體停運事件,但歐議會只說結果,卻沒有說明原因,沒有說明這些人士因何被捕,沒有講清楚這些媒體的所作所為。如果歐洲有一些媒體,每日都在呼籲外國制裁本國,公然為暴亂分子打氣讚好,肆意轉載宣傳恐怖份子的文章,甚至違法煽動市民仇視政府,歐洲政府會聽之任之,會視為新聞自由而不聞不問嗎?
三是雙重標準。港澳辦發言人指,歐洲議會那些政客煞有介事地對着香港大談自由、民主、人權,卻沒有好好看一看他們自己是怎樣奉行自由、民主、人權的。事實上,歐議會不但沒有關注自身的自由、民主、人權,更是嚴重「雙標」,尤其在對待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獨立運動」上。歐議會以香港執行國安法為由,指稱嚴重損害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但對於同樣為維護國家統一而重手懲治「加獨派」人士的西班牙政府,從來沒有一句譴責,更沒有出台所謂決議案。
加泰羅尼亞在2017年10月1日舉行「獨立公投」,結果九成參與公投的選民贊成獨立。早在公投前,西班牙憲法法庭已宣佈是次投票違憲,但加泰羅尼亞議會未有理會,並在同月27日自行宣布獨立。西班牙政府隨即全面接管加泰地區,並解除了加泰地區政府主席及150名政府官員及議會議員的職務。接着就是對有關主要官員的大拘捕、大審訊。2019年9名推動加泰獨立的「重要人物」,包括加泰政府前對外關係部長、內政部長、發言人等,因煽動、叛亂等罪罪成,分別判監九至十三年。
如果按照歐議會的涉港決議,這些「加獨」人士都是在行使個人權利,通過「公投」尋求「自決」,最終卻被西班牙政府「粗暴」打壓,之後更大搜捕、大檢控,如果按同一把尺、同一標準,歐議會理應發出決議案譴責西班牙政府打壓人權、「限制」市民自由的行為,為甚麼幾年來歐議會卻一聲不響,不作譴責?時任歐議會副主席的拉蒙·路易·拉卡瑟爾甚至發表聲明譴責加泰羅尼亞獨立公投是歐洲民主歷史上的「第一場政變」。
更令人側目的是,在去年歐議會的一次閉門投票中,竟然以大比數褫奪了三名歐議會議員所享有的司法豁免權,原因是這三人屬於「加泰羅尼亞獨立運動」成員,歐議會為了配合西班牙政府的拘捕行動,竟以遠程投票配合有關追捕行動。這一決議亦表明歐議會將爭取地方獨立被視為分裂國家,獨立公投被裁定為違憲非法,但為何對於香港執行國安法卻要攻擊抹黑?
其實,國家維護自身的統一和利益,無可厚非,歐議會最大的問題是虛偽和「雙標」,因為政治立場和政治的需要,丟棄了原則和公道,西班牙政府打壓「加獨」就是維護統一,香港維護國安就是損害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所謂決議完全不講事實、不講邏輯,更不會起到什麼作用,這究竟是譴責香港,還是自暴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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