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關注無牌蛋糕工場
不時會在街道上收到訂購蛋糕的宣傳單張或網上平台的廣告,網店可以按照客戶要求精製蛋糕,可以是慶祝紀念日,加上壽星姓名甚至圖片,又或以仍卡通人物造型,而且價格實惠,對連鎖餅店或酒店構成直接競爭。此外,部分位於工廈單位的工埸或教室,也設有製造蛋糕工作坊,供學員在一小時的課堂學習烘焙蛋糕,並可取走製成品回家享用。
但是原來個別蛋糕工場或蛋糕教室,未必取申領食品工場牌照或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或聲稱與其他已申領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的持牌人「合作」,事實上,往往一個持牌人或在同期以月費方式,把牌照同時「租給」多家網店「共用」或聲稱「合作」,此舉不但窒礙其他守法餅店的公平競爭,萬一網店所出售的蛋糕出現衛生問題,更難以追查源頭和追究責任。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規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本港的樓宇內烘製麵包及其他烘焙食品以供出售,必須在開業前向發牌當局申領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這些烘焙食品包括麵包、西餅和曲奇等,經營者在申領牌照前須向食環署、消防處等部門申請,並在各環節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食環署在進行最後實地視察並確認完成所有發牌條件後,餅店才可正式獲發出正式牌照,換言之,經營者在取得牌照前已投入金錢和時間成本。如果「租牌方」在未有符合衛生等條件,便可「借牌合作經營」,這未免是以公眾衛生和健康作開玩笑。
由這類網店或者與不明蛋糕工場「合作」製作的蛋糕,或至乎有雪糕成分的蛋糕,蛋糕在製作、冷藏、儲存、運輸、保溫、衛生的情況令人憂慮,在開派對的同時,隨時招惹大腸桿菌在肚皮內「開派對」,喜事變壞事。
在新冠和變種病毒籠罩,消費者此刻紛紛提高了衛生意識。無牌蛋糕工場或自家製出品的烘焙食品,食材來源不明,衛生條件也未有保證和標準,說白了,仿如無牌流動小販所售賣的食品,工場內的衛生條件成疑,對消費者和家人朋友的健康更沒有保障。
此外,無牌蛋糕工場往往也忽略了知識產權,複製了具版權卡通人物的肖像、造型作商業用途,涉侵權行為。
況且,這類網店往往先向買家收取全額款項,再「外判」或「判上判」, 即使貨不對辦,商品與說明不符,消費者也投訴無門,甚至乎如果消費者因吃了蛋糕而食物中毒雖然入院治療並向網店作出民事索償,恐怕也困難重重。消費者在選購蛋糕、曲奇等食品時,宜選擇有門市、有相關食物牌照、具多年商譽的餅店,此外,也要確保包裝用的紙質包裝外盒或塑膠配件符合食品級別(Food Grade)保存,如果光顧「雜牌軍」網店,相信較難保證包裝盒的規格,畢竟,吃進肚皮的,我們要格外留神,老字號更是信心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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