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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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嫌前年在街站多次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罪名。今日早上在區域法院被裁決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舉行未經批准公眾遊行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共11項罪罪名成立,另外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及2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則罪脫。

 譚得志被控14項控罪,涵蓋前年3月至7月的3宗案件,並由前年9月起一直還押。他另外涉及民主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延伸閱讀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