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6名前高層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罪成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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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前高層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早前表明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裁定6人罪名成立。

控方指,案中被告直接參與發布、撰寫或創作據稱是新聞時事及評論文章,呼籲或宣傳違法鼓吹其政治理念,控方向法庭列舉的涉案文章多達161篇。

控方又指黎智英會定期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及楊清奇等人舉行「飯盒會」,就《蘋果日報》出版政策作討論及指示。自2019年3月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蘋果日報》有11篇針對中央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特區政府的煽動文章,又呼籲公眾參與反修例示威。

而在政府宣布暫緩及撤回修例後,《蘋果日報》仍發表34篇針對中央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特區政府的文章,呼籲市民參與示威,以及宣揚仇恨執法的警務人員;鼓吹「攬炒」等暴力抗爭行為。直到前年初新冠疫情爆發,《蘋果日報》繼續發表了10篇煽動文章。

控方表示,前年5月傳出中央有意訂立《香港國安法》以來,《蘋果日報》發布7篇煽動文章,內容包括支持及或請求外國或境外組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或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黎智英亦參與有關請求,包括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討論《國安法》問題。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蘋果日報》亦發布文章批評法例是惡法,破壞「一國兩制」,呼籲繼續反對《香港國安法》。

控方又在庭上透露,部分被告將於黎智英案出庭作供。

張劍虹的代表律師在庭上透露,他的當事人將在黎智英案中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供,要求法庭安排公眾席座位予律師旁聽及以電腦記錄作供內容。​

將代表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今日亦有到庭。

案情指,黎智英在2014年佔領運動後,以蘋果日報作為平台,宣揚政治立場,並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刊登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煽動文章,鼓動市民參與示威,並宣揚對警隊的仇恨,又反對港區國安法等。案情又列出案發期間,美國國會通過干預香港事務的法案,實施制裁及庇護提倡港獨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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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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