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須杜絕和嚴懲濫用探監服務

2023-02-21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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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報道指出,有人濫用懲教署的羈留中心和監獄的探監服務,探監對象為涉暴動、涉串謀顛覆政權、涉其他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的多名被告,為這班囚犯或等待上訴人數「教路」,傳達監獄外的訊息,也有部分人是為了讓被探望的囚友不用從事監獄安全的工作,讓他們有額外休息的機會。

此外,香港某討論區常常有些無厘頭主題的帖子,但原來內裡另有乾坤,例如包括「為在囚手足搜集各類型書本」、「免費探監物資支援」,可謂掛羊頭賣狗肉,要知道,在監獄中,懲教署署長允許的「物品」是稀有資源,囚犯或會因爭奪資源而打架或拉幫結派,不利維持獄中的秩序。

濫用探監服務的人士自稱「探監師」,實為無業遊民收錢做事,甚至乎以前也曾有法律人員、社工、區議員或助理濫用身份,以公務探監的便利去做這類勾當。

筆者十多年前也需要到監獄和院所進行公務探訪,明白懲教署工作的需要,並非常重視探監服務和其保安程序,保障持份者的權利和不同人士的安全。每所監獄或收押所可供探訪的會見室和時段是有限的,若然同一班人長期霸佔探監名額,則將會剝削其他囚友獲得家屬公平探監的機會。

此外,「探監師」這群污合之眾也教唆在囚人士肆意投訴懲教署職員、監獄安排和措施等,濫用投訴機制,意圖挑動其他在囚人士的情緒,在監獄複製對抗,企圖引起混亂。這類「探監」活動似乎是有組織的,劍指監獄秩序和懲教署署方的權威,懲教署、警務處須聯手調查組織「探監師」亂像的黑手和他們背後的動機。
高度設防監獄是關押犯人的地方,豈容「探監師」進出監獄胡鬧!如果「探監師」與聲稱要會見的在囚人士,沒有親屬、血緣或公務 (社工服務、法律服務、紀律部隊調查人員約見錄取口供) ,懲教署是有權力拒絕該次探監申請要求的;若果在監獄探訪期間,有人教唆囚友作出違法事情,或向囚友傳遞未經懲教署署長授權的物品,可被依法檢控。另一邊廂,同樣在濫用探訪服務的囚友,非但沒有洗心革面,反而變本加厲,把抗爭延伸到監獄,並未有意識到自己的過失而須在監獄中服刑受罰,冥頑不靈。

繼「旁聽師」、「追車師」後,「探監師」就是延續支持黑暴的影子,須被果斷遏止。此外,懲教署也須定期檢視為仍等待審訊而被還押人士提供「私飯」供應商的資格,並加強對專門為囚友收集書本、食品物資、甚至是招攬和提供探監服務的組織的保安工作。

犯了過錯,被法院判入獄或未判刑而被羈押的人士,應該痛改前非,而不是再受「探監師」等唆使而一錯再錯。監獄不是酒店、也不是渡假營或遊樂場,更不是進行抗爭角力的地方,「探監師」找錯地方的代價,將是他們換上囚衣在他們每天穿梭「上班」的監獄呆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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