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玩具店宜減少含投機成分遊戲
日前,筆者到了玩具店,發現產品琳瑯滿目,除了傳統玩具,也有電子遊戲、具教育意義遊戲、紙板遊戲等,更出售扭蛋機、袖珍夾公仔機,更令人意外的是竟出售推錢幣遊戲(COIN PUSHER),個別玩具更設現場試玩,引來不少兒童輪候感受遊戲帶來的挑戰性和喜悅。
去年的一宗案件,法院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釐定,經營夾公仔機不符條例下的娛樂性質定義,並非受規管的公眾娛樂場所,不用申領相關牌照。然而,究竟個別遊戲是純粹投機,仰或具有玩家技術元素,則見仁見智。其實,除了玩具店以及商場店舖內的專門夾公仔機、扭蛋機外,商場內部分兒童付費遊樂場也有類似「老虎機」、推幣機和電子輪盤的遊戲,吸引兒童和成人玩樂,玩家需要投幣或預付代幣,遊戲有贏有輸,贏家可以獲得紙質遊戲券或代幣,再以換取禮物,每逢下課後和週末,便吸引大批學生進駐,當中有小學生,甚至乎是身穿校服者,這讓人聯想到一大班爛賭鬼圍著賭桌下注的場景。
即使已領取公共娛樂牌照,其實「老虎機」、推幣機和電子輪盤機,沒有分「兒童專區」或「成人專區」的分野,但依筆者而言,這些玩意具有類似博彩成分,與娛樂場的模式同出一轍,不但令學童玩物喪志,更會掉進陷阱,沉迷「投機遊樂」,染上「賭癮」,長大後,或會習慣了惡習,把金錢時間投放到賭博,對他們和社會而言,也不是好事。
當然,有人或會反問筆者,撲克牌和骰子也算是賭具之一,倒不如也在玩具店把撲克牌禁售吧。筆者認為,關鍵是在於不要讓孩童獨自或在朋輩鼓勵下接觸這些玩意,在玩樂時也要在成人陪同下,提醒他們遊戲或具投機或「運氣」元素,更要勸勉孩童不要沉迷,相信很多賭徒也曾身同感受,在年幼時看到家人賭博而耳濡目染,後來泥足深陷。
筆者建議,店舖在出售這類遊戲,或供玩家現場玩樂時,宜在當眼處標上警告字眼,提醒遊戲具投機成份,而店舖更需要對兒童玩家設時間或局數上限,減少他們日後成為「病態玩家」,而兒童付費遊樂場更應該禁絕穿上校服的學生,參與具類似博彩元素的遊戲。這些做法是賺錢以外的應有之義。
說實在,兒童付費遊樂場可以多增設投機成分以外的遊戲,同樣可以為玩家帶來歡樂體驗,也可以是一家大小合家歡玩樂,也無阻商家賺錢。除了兒童付費遊樂場以外,線上遊戲更是陷阱處處,同樣讓未成年人士有機會接觸撲克牌、麻將等賭博元素,學好三日,學壞三年,學童心智未盡成熟,未能明確分清遊戲還是賭彩,家長和監護人更是有責任護苗,針對未成年顧客的業務經營者也不能只顧做生意而罔顧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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