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勳:加強區議會的角色和職能 更有效落實地區政策
筆者認為有必要增加區議員的薪津。(大公報資料圖片)
區議會自1982年成立以來,一直是政府推行地方行政的夥伴。過往,政府常把推動政策失敗,歸因於區議會反對,認為區議員抱有「Not in my backyard」(別放在我家後園)的思維。其實,政策推行失敗源於設計「離地」。而且,政府在籌劃發展項目時,很多時到尾段才「諮詢」或「知會」區議員,忽略地區的聲音,漠視了區情。故此,筆者最近在立法會提出《強化區議會的角色及職能》議案,希望從「加強職能」與「增加支援」兩方面,使區議會在地區政策上發揮更大作用,更有效落實惠民政策。
及早諮詢地區意見 加強政府服務監督
每區區情不一,區議員是地區民意授權的代表,在地區事務上理應是政府的首要諮詢對象。政府應尊重區議會,及早在規劃前期透過區議員廣納地區意見,優化配套,平衡各方利益,必更有效推行務實施政。另一方面,政府近年將不少地區服務外判,而外判服務的招標與評核工作由相關部門負責,區議會參與的空間不多。由於「價低者得」,外判服務質素參差不齊,無法有效惠民。故此,筆者希望政府加強區議會對地區服務的參與度,更有效監管外判工作。
成立社區建設基金 加快惠及民生的基建
近年,不少地區工程,包括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惠及民生的工程,雖已得區議會同意,但受限於立法會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機制,因而需與高鐵等大型基建項目「排同一條隊」輪候撥款審批。加上立法會不時拉布,嚴重阻礙地區建設的推行。成立「社區建設基金」,是「加強職能」的重要建議,希望能夠新開「另一條隊」,讓地區建設工程撇離與大型工程的撥款競爭,加快地區惠民項目上馬。
此外,筆者在提出議案前,曾向全港區議員發出「政府對區議員支援情況」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區議員普遍面臨兩大難處: 「長期請人難」和「租辦事處難」,這情況在租金昂貴的私樓地區尤見嚴重。筆者建議政府應增加區議員的營運開支款額,並再次檢討區議員的待遇,增加薪津,從而吸納更多政治人才,助其建立更穩定及優秀的議員辦事處和團隊,服務地區。
立法會與區議會互補 造福社群
是次提案雖獲得大多議員的正面回響,但有反對派議員以個別工程為例,以偏概全,矮化區議員現有水平不足以支持其角色和功能強化。至於應先提升區議員水平,或先強化區議會職能的問題,如同「先有雞,或先有蛋」的爭論。立法會和區議會具不同職能,可互相協作。政府若能強化區會的角色和職能,讓區議員從實務工作中不斷學習,提升地區事務的處理能力,從而恤民之所需,真正造福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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