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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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截圖)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法官准其保釋至下周一再開庭審訊。曾蔭權晚上離開高等法院時,被大批記者包圍,問他心情如何,還信不信香港人等,但他未有回應提問,與太太曾鮑笑薇上車離去。曾蔭權是香港開埠以來被定罪的最高級別官員及前特首,他面臨最高七年刑罰。
九人陪審團經過超過二十小時退庭商議後,晚上達成裁決結果,曾蔭權三項控罪中,其中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八比一裁定他罪名成立。控罪指他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下而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在參與決定雄濤的廣播牌照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物業所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
至於首項控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複式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行政會議處理三項有關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回報,陪審團不能達致裁決。
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建議提名向建築師何周禮授勳時,隱暪何周禮為深圳物業做室內設計,並以授勳作為回報。陪審團一致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法官就控罪一解散陪審團,控方表示將於下周一處理其他後續問題。
加入政府45年 或因罪成失長俸
曾蔭權自1967年加入政府,出任二級行政主任,展開公務員生涯,曾任沙田政務專員、行政署長、貿易署署長、庫務司等職位。1995年,他獲委任為首位華人財政司,並在回歸後過渡成財政司司長,亞洲金融風暴時,他與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聯手動用超過一千億港元的外匯儲備購買香港股票,成功擊退投機炒家。2001年,他接替辭職的陳方安生出任政務司司長。2005年時任特首董建華辭職,曾蔭權署任行政長官,同年6月他在無競爭下當選第二任行政長官。2007年,他擊敗公民黨梁家傑,成功連任。2012年,任期屆滿前,曾蔭權被傳媒揭發他涉嫌捲入連串醜聞,包括到澳門出席賭場春茗、接受富商款待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及以低價租住深圳複式單位等。廉政公署經三年多調查,於2015年10月落案起訴曾蔭權,他當時稱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他清白。
根據推算,曾蔭權現時每月可領取約8萬元退休金。惟根據公務員《退休金條例》,若有退休公務員犯下與政府工作有關的罪行,而對政府造成傷害,或在職期間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已批出的退休金或津貼均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視乎情況而定。意味曾蔭權可能因被定罪而失去長俸。
至於曾蔭權2002年獲頒發大紫荊勳章,會否因罪成而被褫奪,禮賓處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根據禮賓處網頁顯示,授勳及嘉獎制度設有褫奪機制,如授勳人士犯罪被判監1年或以上,禮賓處處長即會啟動機制,並由特首親自處理有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