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達:中央指導下的「港人治港」

2017-05-29
劉仲達
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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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江出席座談會,與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握手。(新華社)

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主管港澳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發表了長篇講話。雖然預料張德江將於明年3月卸任,但這篇講話無疑代表中央立場,將成為北京未來對港工作的重要依據。今後北京對香港在政治上將進一步從緊,落實「全面管治權」,除了制度化、細化中央的權力,也將強化對特首的監督、指導。 

張德江強調特區「被授權」 

與十年前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的講話相比,張德江全面總結了回歸二十年 「一國兩制」在港的實踐,並且提出了系列具體方向和要求,說得很直接,一點也不含糊。他再度強調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央與特區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並非「分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絕不能對「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等分裂國家的言行視若無睹,香港應當切實履行基本法關於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這是警告香港要分清莊閒,明確自己地方政府的角色,用張德江的話,就是「正本清源」、「激濁揚清」、「匡正祛邪」。 

繼月初肯定澳門率先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走在了前列」,張德江這次顯然直接向香港施壓。候任特首林鄭月娥的政綱是聚焦經濟民生,不碰政改、23條,以免再度引發政治爭拗,進京述職似乎也得到習近平首肯,今後5年23條立法會否被列入硬任務,值得關注。 

北京料加緊對管治團隊審查 

張德江還強調,特區管治團隊必須由愛國者組成,中央有責任監督公職人員是否擁護基本法、效忠國家。要將學習掌握基本法的水準作為特區任用和評價公職人員的重要標準。 

雖然張德江引用的「愛國者」定義來自鄧小平,仍然較為寬鬆,但顯然今後中央將對管治團隊的任免加強審查、把關,如認為不符合這一標準,絕對有可能拒絕任命,或者要求特首撤銷任命。 

按照字面理解,公職人員的範圍很廣,指所有在政府機構中從事公職的人員。十年前曾蔭權曾經任用某位民主派出身的時政評論人為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此人經常以尖刻的語言嘲諷「親中」人士,攻擊董建華政府,當時傳統左派雖然意見很大,但中央為了尊重曾蔭權沒有作出反對。今後北京對這類情況再也不會袖手旁觀! 

或明確規定任命特首與否條件 

在完善基本法實施的機制方面,張德江提出,要圍繞對特區法律備案審查權、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權、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決定權、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以及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和報告權等,要制定和細化有關規定,健全落實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機制。  

這是北京首次提出要制度化中央擁有的憲制性權力。此前,「護法」饒戈平已經提出相關建議,顯然已獲照單全收。今後,中央可能制定行政長官任免法,明確規定中央對香港選舉產生的特首人選予以任命或不任命的條件與規則;也有可能出台有關人大釋法、修改的實施細則。 

基本法第48條列出特首可行使的職權,其中第8項為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北京涉港智囊田飛龍早前已經建議,中央可根據48條直接向特首發出指令來治港,由於指令由中央發出,不受香港法院管轄,可避免市民就相關政策提司法覆核。今後,中央政府向特首發出指令權,也有可能得到細化。 

中央要扮演一國兩制監督者 

縱觀張德江的講話,是北京要重新確立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理解,進一步強化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明確「港人治港」必須是「愛國者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權之下的自治」。 

上世紀八十年代,內地曾經在高校倡導「校長負責制」,六四之後發現高校失控,又改為「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今後的「港人治港」,或者也會朝這個方向改變,變成「中央指導下的港人治港」。具體而言,中央在「一國兩制」要扮演舵手的角色,不僅是指導者,而且還是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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