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調查UGL委員會本身就是一個政治化的「怪胎」

2017-05-31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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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鼎辭去調查委員會委員職位。(大公報資料圖片)

UGL事件在冷卻了3年之後,近日再起波瀾。泛民主派以周浩鼎提出的調查委員會文件,經梁振英修訂為由,對周浩鼎及梁振英展開一輪政治狙擊,雖然周浩鼎及後辭去委員一職,但仍未能令泛民滿意,近日他們更對梁振英提出彈劾案,在現屆政府只剩下個多月任期的情況下,泛民顯然要將UGL風波燃燒下去,不但要為「七一遊行」製造議題,更要為林鄭月娥留下難題。 

UGL事件源於梁振英與UGL的離職協議,當中主要涉及稅務問題,這也是梁繼昌一直窮追不捨的重點,相反一些人指事件涉及「貪瀆」,梁振英可能因為UGL的離職補償而提供回報云云,這些都是相當嚴重的指控,必須有確鑿證據,而不是「想當然式」的推論。 

多數議員並不具備稅務專業知識 

梁繼昌已就事件去信稅務局投訴,既然事件已在調查中,泛民理應留待調查有結果後,才決定是否在立法會作出跟進。然而,泛民在調查機構仍未結案之前,就要通過立法會調查事件,變相是跨越調查機構,自己做起「判官」。但立法會是議會不是法庭,事件又涉及大量專業知識,除了個別議員之外,大多數議員不見得具備稅務等專業知識,試問在立法會調查UGL事件,怎可能給外界中立、專業的印象? 

其實,現時這個處於政治風眼的立法會調查UGL委員會,本身就是一個政治化的「怪胎」,是通過「非常」手法而設立。為什麼說是「非常」手法?因為這個委員會是以「呈請書」方式成立,而非常見的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根據《議事規則》第20條,議員可於會議上向立法會提交呈請書。呈請書提交後,如有議員即時起立,要求將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立法會主席即須請支持此項要求的議員起立;如有不少於20名議員起立,呈請書即告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委員會無權傳召證人 代表性不足 

通過「呈請書」成立調查委員會,要求不但遠低於特權法所需的分組點票通過,而且權力更大為不如,並不具備傳召證人或資料的權力。既然不能傳召證人或資料,即是說這個委員會本身就是一個「吹水會」。而且,這個委員會只須20名議員起立支持就可以成立,不要獲得多數議員及政黨支持,這樣一個委員會先天上已經缺乏足夠的代表性。回歸以來,泛民也只兩次以這樣「非常」手法成立委員會,上一次是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公帑酬酢事件,說明泛民也知道這樣的調查委員會既無權,亦無代表性,並非正途,所以往往存而不用。 

泛民這次以「呈請書」方式成立調查委員會,主因是知道建議得不到大多數議員的支持,唯有退而求其次,一個無權的調查委員會也聊勝於無,當中明顯是出於政治盤算,而非查出真相。這個「三無」委員會:無傳召權,無調查權,無專業能力,只是一班議員坐而論道,又怎可能及得上其他監管機構?這個委員會本身就是因為政治化的原因而成立,因為泛民視梁振英為寇讎,巴不得將他往死裡打,於是才要一個立法會平台繼續狙擊,這也解釋了梁繼昌何以堅持不退出這個委員會。因為這個委員會已經變成一個狙擊梁振英的平台,梁繼昌又怎會放過這個機會呢? 

立法會議員有不同政見十分正常,但如果一個調查委員會,一邊愛之欲其生,一邊惡之欲其死,在委員會內互相較勁,試問又怎可能查出真相?這個委員會先天不足,後天失養,其調查結果恐怕不會有多大公信力。既然如此,建制派全體退出這樣一個委員會,也不失為釜底抽薪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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