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GPS》原告無交保證金 朱凱廸鄭松泰DQ案脫身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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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鄭松泰在去年10月宣誓成為議員。(大公報資料圖片)

有市民入稟高等法院,指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鄭松泰的宣誓無效,要求撤銷兩人議員資格。不過因原告沒有繳交保證金,高等法院決定擱置司法覆核申請。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鄭松泰在去年10月宣誓成為議員,朱凱迪宣誓時先後高叫「民主自決,暴政必亡」,鄭松泰則表示支持抗爭運動,並高呼「全民制憲」及「重新立約」,原訴人羅景楊入稟指兩人的宣誓違反法定要求,不真誠、不莊嚴,亦沒有完成宣誓,而兩人亦非真誠相信誓辭,要求取消二人的議員資格。

不過法官區慶祥指,根據相關條例,規定入稟必須在立法會議員就任後六個月內提出,保證金必須在啟動訴後在短時間內繳交。不過原告由三月入稟至今,仍未繳交2萬元保證金。法官指2萬元上限非大數額,無想過申請人需要大量時間預備金錢,入稟人不合理延遲繳交保證金,法庭沒有理由行使酌情權啟動法律程序,所以拒絕他延期補交保證金申請,原告須支付本次申請的堂費,而有關申請亦會撤銷。

長毛收錢案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無罪


前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長毛)涉嫌於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接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後,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區域法院裁定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區域法院法官李運騰在判詞中指,雖然梁國雄的私人戶口確實收取了一筆來自黎智英的25萬元捐款,剝奪公眾知情權和對議員行使職務的信心,但控罪中沒有對梁國雄涉嫌貪污的指控,亦沒有證據證明梁國雄在收取款項後優待黎智英或壹傳媒集團。

在綜合所有證據後,認為梁國雄的行為並非完全沒有嫌疑,但控方未能夠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梁國雄以個人身份收取款項,認為梁國雄有可能代表政黨收取款項,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梁國雄得知裁決結果後感謝前立法會同事及朋友的支持,他不擔心對方上訴,認為「公道自在人心」。

私樓售價指數再創新高 連升15個月


本港樓價指數連升15個月,連續8個月破頂。差餉物業估價署公布,6月私人住宅售價指數報336.1,按月上升約0.7%,連升15個月,亦是連續8個月創歷史新高。今年首6個月,指數升9.3%,而過去15個月升幅達到23.8%。

另外,住宅租金指數亦按月升1%,連升7個月,首6個月升約5.8%。

以各類單位細分,6月份以實用面積430至752方呎單位按月升幅最多,單月升1%,餘下四類單位按月升幅少於1%,其中430方呎以下及1722方呎或以上單位升幅最少,按月升0.3%。

延伸閱讀
  • 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在2016年11月,涉嫌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梁國雄否認一項藐視立法會罪,案件早前審結。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梁國雄被判囚14天,刑期與其他案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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