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立法會搶文件案上訴被駁回 案件要重審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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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在2016年於立法會搶去政府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終審法院駁回梁國雄上訴,案件發還重審。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梁國雄的上訴,判詞表示,立法會議員在會議中享有言論及辯論自由的保障,而藐視立法會罪則屬造成會議程序中的擾亂行為,梁國雄搶文件,不是發表言論或辯論,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
事發在2016年,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梁國雄,在立法會會議期間,離開坐位搶去當時的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原審裁定控罪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律政司不服上訴得直,案件要發還重審,梁國雄向終審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