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屋苑變Airbnb 業主明知違法仍出租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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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Airbnb興起,本港亦有不少業主把自己物業出租作Airbnb用途。不過有傳媒發現,有有私人屋苑將單位或房間出租作Airbnb,有業主更直言明知違法也出租。
Airbnb網上預約平台上月有逾300個來自「香港」的房間,當中約1成來自10大藍籌屋苑,包括沙田第一城、美孚新邨、天水圍嘉湖山莊、紅磡黃埔花園等。《經濟日報》報道,有沙田第一城房東承認,知道出租單位作Airbnb屬違法行為,但仍然將房間出租,指因房客每次只入住數天,除非放蛇,否則執法有難度,不擔心因此被檢控。
屋苑業主將單位或房間出租作Airbnb,除了違反稅務及旅館業條例,亦違反大廈公契,並可被銀行要求即時清還按揭欠款,以至令家居保險及大廈第三者保險失效。另外,如居屋及公屋被房署發現出租單位或房間,房署可收回單位,業主及租戶甚至要負上刑事責任,可處以罰款或監禁。
民政署就表示,任何處所業主或租客,如在他提供的住宿範圍,向他人提供收費住宿服務少於28天,而沒領取旅館牌,就屬違反《旅館業條例》,署方查閱上述7大屋苑的地址,發現全沒領取旅館牌。又指去年根據網上平台收集資料再巡查達765次,有15宗檢控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