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添生:Mr.Wally再掀街頭表演發牌爭議
Mr.Wally需要撤出行人專用區。(YouTube 片段截圖)
日本街頭藝人Mr. Wally早前在其面書頁指,他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表演時曾被警察警告,因為他不是本地人,所以不可於街頭表演。Mr.Wally宣布從今需要撤出行人專用區。
各地發牌制度目的多元
數年前,曾有聲音倡議政府引入街頭表演發牌制度,讓表演者申請牌照,政府從而能控制街頭表演秩序與質素。當時,民政事務局指社會上對此問題沒有明顯共識。Mr.Wally事件可能會再次掀起有關討論。
有些亞洲大城市,例如東京、新加坡,政府對街頭表演有規管,表演必須在特定地點進行(例如公園、廣場內),有意表演者亦需通過試演申領牌照。這些發牌制度普遍希望表演活動能符合音量管制及保險等要求。德國慕尼黑也規定表演者逐日申領牌照,發牌機關控制發牌上限,目的除了是控制人流外,亦是減少同類表演出現在同一個地方而保障街頭藝人收入。
香港環境接近台北 可參考
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表演充滿香港文化多元特色,是發展本土文化產業的溫床;然而,其亦有著客觀的環境限制,包括街道狹窄、容易產生噪音問題、表演者間的衝突、滋擾等投訴。香港若希望引入街頭表演發牌制度,可參考城市管理經驗和文化氛圍都與香港相近的台北。
台北市政府為鼓勵文藝活動多元發展,促使文化融入民眾生活,豐富台北市公共空間人文風貌,在年前制訂《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藝人或團體希望在街頭表演的話,需向文化局提交書面申請,經過審核後會獲發兩年期的証件。持証街頭表演者需確保不阻礙行人、車輛通行及消防安全,亦應自行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街頭表演時間一般不遲於晚上十時,表演內容不涉及政治及宗教等。
首要任務:引入高水平國際藝人
全球很多城市都以其街頭藝術為重要景點,街頭藝術文化甚至成為當地重要文化資產。街頭表演在遊客面前可以展示城市活力,亦可為本地居民提供表達的機會及表演的場地。有人認為,現時街頭表演質素參差,尤其在旺角好些表演者當作唱K或跳舞自娛一般,毫不專業。筆者認為,發牌制度的當務之急,就是規範化街頭表演,減少投訴、滋擾及衝突,最終目標是營造環境引入國際街頭藝術者來港,提高香港街頭藝術文化水平。
現時,警方及食環署以現行法例確保街頭表演者不會影響公眾安全和造成滋擾,他們曾經以擾亂公眾秩序、遊蕩、阻街、非法使用擴音器、行乞等罪名阻撓或驅趕表演者。政府思維亦是時候由規管改為以發牌促進街頭表演。油尖旺區議會亦應被邀請參與審議及管理牌照的委員會,以吸納當地居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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