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准「雙學三子」刑期覆核上訴 周永康獲准保釋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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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已獲准保釋的黃之鋒和羅冠聰,繼續各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至於之前選擇不申請保釋的周永康就申請保釋,並獲得批准。(商報資料圖片)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在2014年佔領行動前,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三人被判監禁。終審法院今日(7日)批准三人的上訴申請,將於明年1月16日聆訊,同時批准周永康保釋等候上訴。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處理案件時稱,已從各方陳詞中抽取出4個爭議性法律觀點,包括是上訴庭是否有權更改原審法官未有考慮的事實;在所謂「公民抗命」的案件中,法庭量刑時應對犯案者的動機給予多少比重等;上訴庭在判決訂立新量刑原則時,案件被告應否得到額外減刑,另黃之鋒在案發時仍非常年輕,但上訴庭沒有取任可報告便即判監,認為這些理據均有可爭辯之處,所以批准三人刑期覆核上訴申請,預計會審一天。

早前已獲准保釋的黃之鋒和羅冠聰,繼續各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至於之前選擇不申請保釋的周永康就申請保釋,並獲得批准,以5萬元現金和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在佔領行動前,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因為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原審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原審判刑過輕,申請覆核,被改判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三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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