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彥亮:商圈模式發展社區經濟
近年我們社會多談了社區經濟發展,透過社區營造開拓社區空間,發展地區經濟,帶動區內就業和促進鄰舍關係。墟市、小販本身是一個纏繞社區的問題,如何平衡社區安寧、方便營商和公眾利益,需要各方協作才可以達成共贏共利的局面。
筆者經常到台灣旅遊,對台灣不少地方都印象深刻。談到社區經濟,台灣的城市大多是以商圈形式發展社區經濟,社區面貌、鄰近設施不同,就會有著不同特色的商圈 (commercial district)。有些商圈在大學附近,就會形成較年輕、合潮流的商舖群;有的商圈在捷運站周邊,定位就會較為大眾化。這些有機的商舖群形成,加上夜市的發展,就令社區更有活力,吸引不同居民、附近工作、讀書的民眾和旅客,推動本區就業,也可以促進社區經濟。
香港雖未有商圈,但有一些約定俗成的主題商舖群結合 (shop agglomeration),如深水埗黃金、高登、鴨寮街,就形成了電子產品的商舖群,荃灣路德圍、太子酒吧街,都自然形成了食店群和酒吧群,有機地發展出社區經濟商圈。不過,絕大部分的商圈都只能依靠商場而發展,而近年商場發展依靠天橋連接,減少地舖發展,都不利社區商圈發展和發揮潛力。
本身最有利發展商圈經濟的,就是九龍的舊城區,地舖發展及靠近港鐵站的地利,有利商圈發展。可是,現時的市區重建計劃,單幢樓為主,與鄰近地區完全格格不入,加上租金甚高,令不少小商戶無法負擔,最後間接地殺掉整個社區經濟鏈。
在未來的城市規劃中,除了要思考住宅的單位供應數字外,亦要同時關顧到新城規劃所能創造的社區發展機會。當然,這種發展模式,並不代表要全面將外地經驗,全面移植至香港。例如開設夜市,首先要照顧到社區空間是否足夠夜市的營運,夜市會否對社區治安和安寧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以及當中的消防和衛生問題。另外,社區配套又能否配合社區經濟發展,以應付增加的人流。這些問題,都是規劃時需要留意的部分。
相比傳統發展模式,發展商圈經濟有助發掘不同地方的經濟潛力,同時分散旅客人流至香港各區,將有關收益與社區小商戶共享,令香港旅遊業更能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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