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強烈譴責戴耀廷是反應過大嗎?
「佔中」發起人、港大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在台灣一個論壇表示,中國在「反共、反專制」成功後,要建立民主國家或社會,香港可考慮成為「獨立國家」或組成「聯邦政府」。戴耀廷的言論引起軒然大波,特區政府隨即發聲明嚴厲譴責,及後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亦相繼發稿,批評香港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分裂勢力,公然宣揚香港「獨立建國」等言論,是充分暴露其分裂國家的企圖,嚴重違反國家憲法、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挑戰。戴耀廷批評政府在未弄清楚其言論時就發聲明譴責,是以言入罪,打擊港人的言論自由,他更指此舉是為了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云云。中央部門及特區政府對於戴耀廷言論鳴鼓而攻之,真的是反應過大嗎?
一是戴耀廷參加的這個論壇,是由「台獨」組織「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舉辦,這是一個以「反共」為職志的政治組織,不是一般的學術組織,也不是民間組織,這個論壇也不是探討什麼「人權自由」,而是要集合各地的所謂「反共」勢力齊集一堂。「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楊月清及後在台灣《自由時報》撰文,就直指本次論壇得到來自「德、美、日的蒙、維、中、藏各民族的代表」,特別是來自「水深火熱的香港幾級幾位重量級高手」、例如「佔中」三子戴耀廷出席。她並指能夠在台北聚會數日,誠如台灣方面的港澳論壇「與談人」、中研院吳叡人的結論:不要小看今天這樣的集會,它已形成「一個穩定的結盟」!
這已經清楚說明這個論壇的目的,是「結盟」而不是學術討論,藉此將各地的「反華反共」勢力集結。戴耀廷在事前難道不知道論壇的本質?他在發言時完全配合主辦單位的主調,他的言行令外界認為有勾連外部分裂勢力之意,並非無的放矢。
二是戴耀廷指批評其言論是以言入罪,但什麼是以言入罪?言論是否有罪,要看言論本身,並非任何言論都可以免責,例如誹謗、煽動仇恨等言論就足以入罪,也不是有言論自由作為擋箭牌,就不必承擔任何責任。《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規定:「一、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二、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之。」這說明言論自由不是絕對。戴耀廷的言論明顯有鼓吹「分裂」之意,已違反了憲法和基本法,更可能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叛逆罪及煽動罪。行政長官肩負執行基本法及特區法律的職責,對於戴耀廷違反基本法的言論,特區政府予以譴責甚至作出追究是應有之義,否則就是失職。
三是十九大報告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的前提和基礎,事關「一國兩制」實踐的正確方向,事關香港市民的共同福祉。習近平在近年有關香港事務的表述中,都將維護國家主權放在靠前位置,而在「兩會」剛結束之時,戴耀廷就公然與外部分裂勢力聲言,中國各民族的「反共、反專制」運動「一定會成功」,「而且不用太久」,他更公然鼓吹港人要為「人民自決」做好準備。這番言論極為不智,等如是對中央的嚴重挑釁,如果對其言論置之不理,又或只視作一家之言,恐怕將會向外界釋出錯誤的信息,以為討論、探討、鼓吹「分裂」、「獨立」是可以容許的,後果將不堪設想。因此,中央部門及特區府對戴耀廷言論鳴鼓而攻之,是理所當然,現在外界關注的是,有關當局除了強烈譴責之外也會不會推出嚴厲的制裁措施。在當前的政治氣候之下,這並非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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