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柏濤:不能讓香港錯過ICO發展
近年全球資訊科技界和金融界的專才和工程師都在研發不同種類的虛擬貨幣,以配合整個區塊鏈概念的發展。而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可協助業界融資,在市場取得一筆資金繼續研發,和完善整個區塊鏈經濟體系。現時ICO市場,首三大集資中心為美國、瑞士和新加坡,而香港只是排第九位,集資額僅為新加坡的三分一,香港在ICO領域發展可謂非常落後,完全與國際金融中心的稱號不符。
現時政府在推動金融科技,以至虛擬貨幣的發展滯後,對這些新發展態度曖昧模糊,未提歡迎之意,亦沒有規管工作進行,令資訊科技界和金融界意會不明。在官方文件當中,則只有證監會指具有證券性質的數碼代幣而在香港公開發售,就需要受相關的證券法例規管。
虛擬貨幣主要分成兩大類,一類是跟金融產品和證券較類似,發行時未有闡述,或已列明未有具體用途的虛擬貨幣,而另一類則是在發行時已具備實質用途,在某些平台當中供使用的虛擬貨幣。而在世界各地的規管當中,前者通常被法例或官方指引規範,而後者的發行則不受金融或證券法例限制。
應制訂虛擬貨幣發行指引
虛擬貨幣的應用,牽涉到數個局和公營機構,包括創科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金管局和證監會等,政府應該成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制訂虛擬貨幣的發行指引,讓香港可以迎接ICO的大時代。政府當局也應參考新加坡經驗,制訂《數碼代幣發布指引》,有序地規範ICO的發展,以及列清甚麼為不受規管的ICO。同時,特區政府官員亦應仿效新加坡的做法,透過沙盒試驗ICO,得知那些為之優質的ICO。可是,在香港這些一切仍未起步,當然政府不應一刀切,將所有ICO完全規管,但最少都可以創造一個有利金融科技的發展環境,令香港本地和國際的ICO都可以有更大的市場集資、融資。
香港政府一直都希望發展金融科技,但對比世界各國,甚至中國內地,香港已落後不少。而在ICO的議題上,香港更不應錯過ICO所帶來的經濟機遇,否則香港在將來都難以再追趕其他地方的金融科技發展步履。配合創科局最新推出的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倒是應該盡快吸引區內人才來港,訂好法例,讓香港也在市場上找到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