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拒曾蔭權終極上訴申請 惟仍可直接向終院申請

2018-08-31
 
AAA

tsang.jpg

上訴庭周五(31日)拒絕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但曾蔭權早前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故上訴之門仍未關上。

相關新聞:事發至今糾纏六年 曾蔭權案事件簿

曾蔭權上月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上訴失敗,但刑期由20個月減至12個月,並減免訟費至100萬元。他之後分別向上訴庭及終審法院呈交終極上訴通知書。

上訴庭的判詞指,法庭早已在02年的案例中,完整確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法律原則,但曾蔭權一方未能就控罪提出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新觀點,也未能挑戰早已確立的法律原則,所以拒絕頒出上訴許可。

曾蔭權早上沒有上庭應訊,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指,鑑於曾蔭權的健康狀況,曾蔭權的代表律師周四日向法庭申請豁免曾蔭權到庭,法庭考慮到案件並非有關定罪及判刑上訴,批准申請。律政司亦分別就曾蔭權的上訴聆訊及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要求上訴庭頒發訟費令。上訴庭法官認為,由於曾蔭權的刑事及訟費令上訴成功,法庭不會就曾的上訴聆訊再下訟費令。至於今次終極上訴許可的申請,法庭下令曾蔭權承擔律政司2名大狀的訟費。

控罪指,曾蔭權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下而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在參與決定雄濤的廣播牌照申請時,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物業所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據了解,曾蔭權暫時沒有保釋申請,現仍於赤柱監獄服刑,估計最快於明年1月刑滿出獄。

延伸閱讀
  • 李家超強調中央政府在過去多個關鍵時刻,都成為香港的堅強後盾,尤其是支援抗疫方面,展現出「中國速度」的民族關懷,香港人歷歷在目,不會忘記。

    202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