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應大力推動過渡性房屋措施
香港房屋問題嚴重是不爭的事實,增加公屋供應量也是老生常談的事,但現實是未來五年的供應量仍舊只徘徊在平均每年1.5萬間,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突破五年,相信還會繼續飆升,難以扭轉困局。
窮途是否沒路?也並不全然。在追回供應目標的同時,大幅增加過渡性房屋相信可以換取時間,暫時紓緩部分基層市民的住屋困境。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房屋政策仍然是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當中提出工廈活化,透過鼓勵措施促成業主改裝整幢工廈為過渡性房屋,方向值得支持,但成效要拭目以待。
大幅增加過渡性房屋有其必要性,現屆政府的態度已較上屆積極,但目前力度仍然不足。房協推動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反應未如理想,參與計劃的業主數目相當少,原因可能須與租客共住有關。《施政報告》中,提及房委會會加入出租計劃,目前房委會轄下約有25萬間未補價居屋以及13萬間未補價“租置”公屋單位,數目頗多,但若依照房協的規定,可能會重蹈覆轍,應盡快檢討計劃,放寬出租的規定,如容許業主出租整個單位予輪候公屋的申請家庭,以及放寬單身租客自由組合的彈性,增加計劃的吸引性,效果可能更顯著。
另一方面,民間有多個過渡性房屋計劃,如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組合房屋計劃等,但數量畢竟少,後者更是透過發展商捐出地段以供短期之用。若要大量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除了讚揚良心業主、發展商外,提供誘因及配套設施相信更為實際。在舊樓方面,可透過協助業主翻新單位作為分租的誘因,規定租賃期不少於5年,或豁免相關業主的物業稅;此外,目前政府手上有不少閒置的官地,可考慮以不少於3年的租賃期興建更多組合房屋,伙拍房協或協助民間機構經營項目。今年初的《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已計劃預留10億元,將830幅的空置政府用地或校舍,以短期租約批租予非政府機構,並作維修費及協調工作,建議可擴大款項用途,作支持興建組合房屋的工程費用,增加更多單位的供應量。
今屆政府積極推動過渡性房屋計劃,既是回應民意,也是向現實低頭。目前屬初步階段,相信仍有很多可能性,只要目標清晰,辦法總比困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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